经过长达半年之久的充分酝酿、反复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学校新一轮修订出台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办法》,作为师资队伍建设的核心关键环节和重要举措,再次迈出了新步伐。
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上级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关于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推进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一波接一波的改革洪流势不可挡。与时俱进,方能抢抓机遇。
治校理念--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大力厚植制度文化,与时俱进强力推进各项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将制度建设作为深化改革的着力点。
改革历程--过去五年,我校的改革大潮可谓激荡澎湃:2013年,将原七个职称文件整合修订成一个,对职称评审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构建了新框架;2016年,对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极大地丰富了资格条件条款,首次实行了教学科研单位限额申报,并对评审机制做了重大调整;2017年,伴随着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学校当机立断取消了对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实行职称和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不将论文作为推广系列申报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创新性地开展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填补了若干本科专业教授零的空白,实现了师资结构的量变和质变;职称评审制度的不断完善、不断修订、不断提升,充分展示了学校在专业技术职务改革顶层设计上的重大进展和持续突破。
破除藩篱--在岗教职工3613人,其中编制内教职工1932人、合同制聘用教职工1681人;研究生学历人员1594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861人、硕士学位733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923人,其中正高355人、副高568人。
队伍已基本充足,结构也渐趋合理,重中之重是如何发挥好每一位教职工的作用。职称和岗位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激励和杠杆,虽然可自主评审和自主评价,但须按岗聘任。目前,我校正高级岗位尚有42个空缺数,副高级岗位仅剩32个空缺数。如何破除藩篱,寻求新的增长点和突破点,是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论证酝酿--经历了无数次反反复复的论证-修正-再论证-再修正,终于形成了近20条《修订要点》。上学期末校务会进行了专题讨论和审议,整个寒假征求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的意见,本学期开学时在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大会上详细解释和说明,校务会逐条审议收集到的意见和逐条审定文件条款。
修订的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
新一轮的专业技术职务改革,与其说是学校新时期师资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不如说是顺应了学校入选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新常态,更彰显了学校步入新时代的新理念和教职工的新期待。
◆明确评审限额:虽然目前学校正高级和副高级空缺岗位已非常有限,但非常明确地规定,原则上学校每年都将分别确定不超过25个职数作为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评审限额,并根据当年实际的岗位空缺情况确定省聘岗位职数。若当年的岗位空缺职数低于评审限额,则按差额确定校聘岗位职数。
在此基础上,学校将根据发展的具体实际情况,坚持不懈、不遗余力地向政策要空间,向上级部门争取调整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
◆合同制助理人员共享改革红利:学校合同制聘用助理岗位人员,具有同等的资格、在同等条件下,申请特聘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这是继2017年将合同制助理人员的管理费和年终奖纳入编制内人员同等核算后的又一重大突破,合同制聘用人员的获得感逐年提高、节节攀升。
◆进一步明确单位限额推荐:学院和正处级研究所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不超过2人, 副处级研究所(中心)由其归属学院推荐非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不超过1人。辅助系列单位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不超过1人。
◆优化职称评审程序:取消代表作外审。将原单位评审组升格为学科评审组,由7-11人组成,院(所)长担任组长,分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本单位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及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含兼职或相近学科,必要时可外聘)。
◆优化各系列申报条件:充分突出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主持国家自然(社会、艺术)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哲社)成果奖等标志性成果在人才评价中的核心重要地位。
(1)申报教学型副教授须获学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或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2)申报教学型教授须获学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特等奖或一等奖,或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3)申报教学科研型副教授须获学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或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主持国家自然(社会、艺术)科学基金项目,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哲社)成果奖。
(4)申报教学科研型教授须主持国家自然(社会、艺术)科学基金项目,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哲社)成果奖。
(5)申报科研型副研究员须主持国家自然(社会、艺术)科学基金项目,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哲社)成果奖。
(6)申报科研型研究员须主持国家自然(社会、艺术)科学基金面上(一般)项目,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哲社)成果奖。
(7)申报晋升副教授二级岗、副教授一级岗、新申报教授三级岗,以及校内特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认定,均须近5年获学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或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主持国家自然(社会、艺术)科学基金项目,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哲社)成果奖。
◆细化推广型职称的申报条件:取消学术论文等限制性条件,增加主持省级以上审定新品种或新产品、研发新技术、发明专利转让且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获得省级农业科技部门奖励,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哲社)成果奖等必备条件。
◆思政课兼职教师职称评审指标单列、条件单列:每年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组推荐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不超过1人,参照教师、科研系列条件执行,其中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主持国家自然(社会、艺术)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哲社)成果奖可不作硬性要求。
◆取消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条件:但对为学科专业发展和学校建设,特别是为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提升做出了突出贡献或特殊奉献的教师,学校可提名直接进入单列评审程序,或作为特聘岗位人员。
◆取消中级职务申报条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只要服从了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对其完成的教学、科研等工作量可不再限定,减轻了青年教师职务晋升压力,增加了快速成长机会。
以全新的姿态迎接新挑战
112年峥嵘岁月,川农大在从悲壮走向豪迈的历史坐标中,坚定的改革步伐始终清晰有印。
以教职工为中心的发展才最得人心,以教职工为中心的改革才会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作为师资队伍建设重要推手的专业技术职务改革,自2009年以来,经历了五次修订和完善,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迎来了"史诗般的进步":学校新增引进高层次人才67人、其他优秀博士400余人,其中35%具有一年以上的留学经历、65%来自校外,师资队伍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16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近900人,新增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52人,增长近一倍。
不论人员数量,还是人员质量;不论是学历结构、学缘结构,还是年龄结构、职称结构;不论是学校云集的大批年青博士,还是省部级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均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也得以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也持续提升,各项事业均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人事处)